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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2018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以《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为依据,结合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推评委员

具体负责制定推评实施细则、专业技术评委库的建立、并受理副高级及以下参评人员申诉复议事项。委员会成员分别为:

主 任:刘耀辉

副主任:郑炳章

成 员:马沁芳马忠茹王树明  伦关臣刘树成闫兰柱 许晓辉  宋朝霞赵显杰高光琪  黄万顺黄本春

常连玺  潘军明(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称推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职称评聘的实施、落实工作。

职称推评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指标人数和有关政策进行评审。

二、材料提交

1、《河北地质大学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

2、基本条件满足的参评人员提交《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摘录表》。

3、《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量化表》是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校内量化计分办法》中的内容做补充,如有相关内容,请填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量化表》中。

4、《河北地质大学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中已填写的荣誉不再重复计分。荣誉称号级别的认定,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量化表》为依据。

三、关于“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的情况

1、辅导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及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无故不接受工作任务,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延期2年申报。

3、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4、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者,延期3年申报。

四、时间安排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老师于6月22日前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摘录表》纸质材料(一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党总支公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惠馨园422),学生工作处将安排专人进行材料审核。

   未尽事宜,可与职称推评委员会办公室沟通。

办公室:惠馨园422。联系人:王青

联系电话:0311-87207985。邮箱:122312809@qq.com

 

附件:1.《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摘录表》

      2.《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学生工作业绩量化表》

           

                 

                             学生工作处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