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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辅导员面向新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面向新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8〕10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辅导员面向新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辅导员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高校新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努力成为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广大师生勇担大任、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4-9月28

三、参加人员

全体辅导员

四、活动形式

学院组织辅导员深入学习研究,精心备课备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学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通过党课、团课、主题班会及深入学生宿舍宣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扎实开展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大力支持辅导员开展好宣讲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硬件条件支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宣讲内容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习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宣讲的引导作用,切实让新生从中汲取养分、收获益处。

3.各学院要加大对此次宣讲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宣传、媒体报道、校内展示等多种形式为活动开展搭建成果展示平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 请各学院10月9日前,将此项工作组织、宣传、开展及反响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思想教育科

 

六、联系方式

人:周林元

联系电话:0311-87207985

电子邮箱:820549431@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8912